兴义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查高飞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兴义市监委监察调查。
兴义市纪委监委2023-02-28
经兴义市委批准,兴义市监委对兴义市人民医院原副院长查高飞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查高飞违反廉洁要求,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等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查高飞严重违反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兴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兴义市委批准,由兴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3-09-08
“现在开庭……”3月20日上午,随着审判长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被告人查某飞受贿一案在兴义市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驻兴央企、州市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共200余人应邀参加兴义市法院第二次“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旁听庭审。
案件回放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6年,被告人查某飞在兴义市人民医院内科任职期间,伙同时任科室负责人周某某,在药品使用方面为医药代表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药品返点共计20.55万元。其中,被告人查某飞分得赃款6.25万元。
2019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查某飞利用担任兴义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拨付药款、项目承接、拨付项目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医药代表、项目承建商等人给予的12件名酒和2部高档手机,共计价值14.39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查某飞还涉嫌其他犯罪。
庭审中,被告人查某飞对指控事实和罪名自愿认罪、认罚。
其辩护人提出,查某飞2003年至2006年期间收受药品返点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应当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且已经过诉讼时效,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的辩护意见。
因案情较为复杂,兴义市法院将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量刑情节,择期宣判。
“我的行为亵渎法纪,有损医风医德,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患者,对不起家人……”庭审现场,被告人查某飞忏悔。
“本案被告人查某飞作为一名资深医务工作者、医院领导干部,本该肩负起治病救人的职责和使命,然而他违背了职业操守,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医务人员要吸取教训……”庭审中,审判长进行以案说法,以案警示。
一堂直击心灵的廉洁教育课
“用身边案、身边人敲响警钟,震慑直击心灵,通过警示教育,有助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是一堂生动的法纪教育课……”参加活动的部分省州市政协委员对兴义市法院利用“公众开放日”开展典型案件庭审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训十分惨痛,警示教育我们医务人员要以案为鉴,牢记初心,廉洁从医,干净行医,为患者提供一个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参加活动的州市100余名医务工作者纷纷表示感触很大。
驻兴省州市政协委员,黔西南州、兴义市卫生系统,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天生桥二级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干部职工,驻兴相关新闻媒体记者共200余人参加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旁听了案件庭审。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2024-03-20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