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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百名干部职工旁听榕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古州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练某贪污、挪用公款案

“现在开庭!”

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

被告人练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伪造企业印章罪一案在榕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自己的一己私利走上犯罪的道路,辜负家人、单位领导对我任,亦对不起爱人和孩子,让他们无法抬头见人。自己真诚悔过,主动投案,希望能够得到法庭的宽大处理,让自己尽早回归家庭”——被告人练某陈述。

公诉机关指控,原古州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以及县“两高指挥部”财务部出纳练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让他人虚开发票或虚增发票金额的方式,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公款共计30.3938万元,独自或伙同王某某、潘某某共同用于个人消费,其行为构成贪污罪;2018年5月至2023年6月,练某利用担任“两高指挥部”出纳或兼任榕江县场坝社区服务中心出纳期间,先后46次挪用公款共计203.82086万元归个人使用,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2021年3月练某在淘宝网上找店家伪造了一枚榕江县某信用社业务印章用于加盖其伪造的银行对账单,其行为构成伪造企业印章罪。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相关犯罪事实、证据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庭审辩论,被告人练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为提高干部职工对依法履职、廉洁自律的认识,榕江县人民法院以本案为契机,邀请县纪委县监委、县政法委等7个单位及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财务人员200余名干部职工到现场参加旁听庭审,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敲响拒腐防变警钟,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庭审现场转变为“警示教育课堂”,通过以案释纪释法的形式,让旁听人员在深刻感受法律的权威、公正的同时,充分认识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道理,要时刻做到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深刻认识“守住初心,牢记使命”、“守住红线,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切实有效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定力。

下一步,榕江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旁听庭审、以案释纪释法等活动,不断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切实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做一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新时代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