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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黄果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助理,贵州黄果树智慧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张目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年820日,贵州省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黄果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助理,贵州黄果树智慧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张目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查扣在案的被告人张目受贿所得财物十二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继续向被告人张目追缴受贿所得财物一百七十九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目在担任贵州黄果树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贵州黄果树智慧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91万元。

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目系在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司经营、管理的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9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目具有坦白、当庭认罪、悔罪、部分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张目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50821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