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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大学关于对长期旷工人员解除聘用关系的公告

  

我校陈志刚等10人未履行任何审批程序长期脱岗旷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拟依法与陈志刚等10名长期旷工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并注销其事业编制。因未与本人取得有效联系或本人收到通知后未到校办理解聘手续,现通过公告方式予以送达,请以下人员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或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正式解除聘用关系并注销其事业编制。名单如下:

  陈志刚(140202****2059) 韩 芳(140212****1526)

  刘红霞(140202****2544) 张晓强(142130****7015)

  张颖婷(140202****3022) 张慧超(140402****1259)

  马丽芳(140202****1028) 司春磊(370103****2010)

  陈芳鑫(370181****3885) 彭雪梅(142223****2424)

  特此公告



山西大同大学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