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现代快报报道,四川省旺苍东城中学一份高中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在网上引发热议。
根据这份决定书,该校一同学在上体育课时玩手机,学校认为该同学无视校纪校规,纪律观念淡薄,理想信念缺失。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半年处分。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学校处罚过重,影响孩子将来的发展。旺苍县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会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给予反馈。相对于学校处罚的尺度把握问题,此事更明显的欠妥之处,或许是学校对一名高中生“理想信念缺失”的指责。
高中阶段尚处于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是一个人一生中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底塑形的关键时期,其“理想信念”,正需要学校的正确引导和悉心栽培。学生在上体育课时玩手机,就成了“理想信念缺失”的表现,学校显然有些言重了。
通常而言,“理想信念缺失”一词多见于对一些落马官员、违纪违法公职人员的通报中,多与“党性弱化”“宗旨意识淡薄”,“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等表述并排出现,这是对一个人思想和行为方式的否定。
一名高中生,即便违反了纪律要求,存在越界的行为,大概率也是贪玩、自律意识差等所致,其行为的“严重程度”,恐怕很难够得上“理想信念缺失”的档次。
而且,学校将学生动辄标注为“理想信念缺失”,这种判定也折射出教育评价的机械性和惰性。如此对尚未定型的人生粗暴定性,既违背教育规律,还失之于标签化。这显然不是教育的初衷,也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
学校作为系统化教育的核心场域,理应以“成长性思维”关注、评估、引导每位学生的价值观形成过程,而非简单陷入“结果导向型评价”的窠臼。不轻易否定每一个学生,才能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教育本质是唤醒而非裁判。学校与其仓促贴上“理想信念缺失”的诊断书,不如构建更包容的成长坐标系,让每位学生都能做一个仰望星空的人。为此,对高中生违纪,还是少扣点大帽子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