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警钟长鸣 教职员工

中国光大银行多人被查

光大城乡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委、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定管辖,呼和浩特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10720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监委对光大城乡环保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鹏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与党组织离心离德,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中饱私囊。利用职务便利,大肆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为相关企业在工程承揽、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将本单位盈利业务交亲友承揽,从中获取高额利润,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将单位公款借与他人长期不还,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陈鹏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漠视党纪国法,贪得无厌,“靠企吃企”,处心积虑将公权力变为谋私的工具,肆无忌惮、损公肥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光大实业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呼和浩特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务随案移送。

陈鹏简历

陈鹏,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河南永城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至1998年12月,在河南省建设银行系统工作;1999年1月至2006年8月,在交通银行西安分行工作;2006年8月至2010年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营销三部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太白路支行行长;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业务营销四部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2015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光大实业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任光大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任光大城乡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光大清风20211105 21:5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夏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潍坊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夏伟简历

夏伟,男,汉族,1976年3月生,山东烟台人,研究生学历,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至2008年1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支行柜员、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08年1月至2008年7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公司二部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1年4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发区支行行长;2011年4月至2016年11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行长助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20年4月至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银行部总经理。

山东省纪委监委20211123 8:45



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张华宇简历

张华宇,男,汉族,1958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调入中国光大银行。2001年2月至2007年3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主任,总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2007年3月至2018年4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4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9月辞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1-04 15:15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潍坊市监察委员会对中国光大银行交易银行部原总经理夏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夏伟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奉行奢靡享乐主义,长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生活糜烂,腐化堕落,搞钱色交易;“风腐一体”,滥权妄为,甘于被“围猎”,在信贷审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吃里扒外,不如实报告贷款企业重要情况,违规泄露贷款发放信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风险损失。

夏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光大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夏伟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潍坊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山东省纪委监委20220418 10:19


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山东省菏泽市监委对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华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豪华旅游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宴请;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儿子、女婿、弟弟等亲属及关系人子女数十人到光大系统工作,为多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损害光大系统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华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在职时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退休前夕辞职,辞职后在与原任职务有业务关联的企业领高薪,是“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腐败的典型,是权力与资本相互勾连、疯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甘于被围猎的典型。张华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张华宇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7-04 16:10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政总裁陈爽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陈爽简历

陈爽,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苏南通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2月调入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2月至2007年8月,历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董事、副主任、主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律部主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行政总裁;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9月辞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0726 15:30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04-05 09:00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07-15 9:00


2023年8月11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华宇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华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

一、受贿罪。2001年2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张华宇利用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党组书记、主任、光大银行党委委员、副书记、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协调贷款、业务拓展、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3.6271万元。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张华宇利用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协调贷款、公司信用评级调整、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9536万元。

菏泽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华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华宇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告人张华宇犯数罪,应予并罚。鉴于其受贿罪具有坦白情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大部分赃款赃物已退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山东高法 2023-08-11 19:03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晓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泄露尚未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治家不严,家风不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长期以权谋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晓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晓鹏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10-09 10:00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双宁丧失党性原则,背弃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弱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力,违背党的组织路线,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利用职权大肆宣传个人书法等作品,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并阅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考察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违规批准购置楼堂馆所、占用单位住房;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他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名人字画、纪念币等礼品和礼金;贪图享乐,接受“管家式”服务;既想当官又想出名,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求名利的工具,大搞“雅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双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唐双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4-01-06 12:02)



2024年12月10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贪污、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唐双宁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对唐双宁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分别返还被害单位或者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4月,被告人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价值人民币301.5万元公共财物据为己有。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02万余元。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双宁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数额均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唐双宁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事实和部分受贿事实,所犯贪污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对其所犯贪污罪可减轻处罚,所犯受贿罪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央广网20241210 17:13





2025年3月1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晓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晓鹏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郑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晓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晓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大庆中院20250318 17:47



2025年5月27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光大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下半年至2021年,被告人闫桂军利用担任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光大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发展和入职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1万余元。2016年5月至2020年2月,闫桂军在担任光大信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公司不符合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指使下属办理并违规审批,促使相关信托计划等项目通过评审,向相关公司发放贷款共计63.9亿余元。2020年5月至7月,闫桂军在担任光大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违反国有资产转让监管规定,擅自批准将某公司战略配售股票收益权以远期方式转让给不具备战略投资资格的相关自然人。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闫桂军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闫桂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闫桂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荆州市史志研究中心、荆州金融监管分局及相关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共计30余人旁听了庭审。

荆州中院20250528 12:38



2025年8月21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璠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李璠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璠利用担任中国光大银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项目实施、项目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6万余元。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璠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李璠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贵州高院20250821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