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周全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全富简历
周全富,男,1963年6月生,白族,贵州盘州人,大学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9月至1981年8月,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1年8月至1981年9月,毕业待分配;
1981年9月至1984年10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刑侦处助理侦察员、侦察员;
1984年10月至1987年6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区级侦察员、刑侦一队队长(1984年9月至1987年6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7年6月至1990年6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刑侦处副主任科员、刑侦一队队长;
1990年6月至1993年3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
1993年3月至1995年10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正科级);
1995年10月至1998年10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
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2000年4月至2004年4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副局长(2000年9月至2003年1月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在北京工业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联合举办的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科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4年4月至2005年7月,贵州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一处处长;
2005年7月至2009年6月,贵州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副总队长;
2009年6月至2011年11月,贵州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
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贵州省毕节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局局长;
2011年12月至2016年11月,贵州省毕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6年11月至2019年3月,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一级巡视员,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兼);
2020年12月,贵州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3-23 17:35
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周全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全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毫无组织观念,违规为他人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公私不分,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执法违法,违规干预执法司法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经营爆破公司、工作调动、解决经济纠纷等方面谋取利益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全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全富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9-02 19:30
2024年4月1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司法厅原一级巡视员周全富受贿一案,对周全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周全富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周全富利用担任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毕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个人在公司设立、工程承揽、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89万余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全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4-0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