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小九被诊断为抑郁症,并向所在某科技公司请了长达17个月的病假,期间,小九以420分的高分考取了外市某著名高校的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并在该校持续就读,被蒙在鼓里的公司连续为小九发放了高额的工资、补贴、奖金等款项近40万元。
在法院审理本案的过程中,他们这么说…… 小九:经过医生建议及本人各方咨询,认为学习心理学对本人的病情治疗有好处,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选择考取心理学研究生,并未过于追求考取研究生的结果,本人病假期间一直按医嘱正常服药治疗。 小九:本人学习能力异于常人。 公司:你跨专业备考,在能够进行高强度备考和学习的情况下却无法进行日常工作,明显缺乏合理性。 公司:作为公司员工,病休期间应当接受公司管理,从事与病休相关的活动,病休之外的考研行为应当向公司披露,并征得公司的同意。 公司:你的不诚信行为已经对公司的工作秩序和经营管理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上述规定是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如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小九在被医院诊断患有抑郁症后的病休期间,科技公司有义务为小九提供相应的便利和保障,但小九也应遵医嘱并以恢复身体健康为目的安排自己在病假期间的行为,同时需接受科技公司的合理监督、管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科技公司批准了小九的病假申请,并在病假期间向小九发放了高额的工资、补贴、奖金等款项。然而,小九却在病假期间跨专业考研,并以优异成绩被录取后持续就读。同时,小九的病历材料显示他有拒绝相关化验检查等未按医嘱治疗的行为。 据此,科技公司对小九的身体状况是否达到不能正常工作的程度,以及小九请休病假的目的和诚信度提出质疑,并无不当,小九有义务对此作出合理解释。然而,小九不但向公司隐瞒了相应情况,而且在公司询问时拒绝回应,故相应不利后果应由小九承担。上述情况下,科技公司认定小九的相应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据此与小九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不当,符合法律规定。小九关于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