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姜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姜冰简历
姜冰,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曾任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副书记、区长,兴隆台区委书记。2010年1月,任盘锦市副市长、兴隆台区委书记;2010年9月,任盘锦市副市长;2018年1月,任盘锦市政协副主席;2018年12月,任盘锦市委常委、秘书长;2020年6月,任盘锦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21年6月,被免去盘锦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10-27 16:30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盘锦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姜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求职务提拔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姜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姜冰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辽宁省纪委监委 202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