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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原一级巡视员何立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成都市锦江区一级巡视员何立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立祥简历

何立祥,男,汉族,1963年4月生,四川大邑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8月至1993年6月,先后在成都市委第二党校、成都市人大办公厅工作;

1993年6月至2000年7月,历任成都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大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2000年7月至2002年12月,历任都江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2年12月至2006年8月,历任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

2006年8月至2008年1月,任成都市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8年1月至2010年8月,任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8月至2016年8月,任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8月至2021年9月,任成都市锦江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1年9月至今,任成都市锦江区一级巡视员。

成都市纪委监委2022-11-01


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成都市锦江区原一级巡视员何立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立祥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靠“房”吃“房”,利用职务便利买卖房产从中获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何立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立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成都市纪委监委2023-06-25 19: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