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北京市政协常委张贵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11-07)
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张贵林(正局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张贵林政治意识薄弱,私藏、阅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权色、钱色交易;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贵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贵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3-06-25)
2023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张贵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贵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张贵林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北京三中院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