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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占和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占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占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房屋装修服务,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孙占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占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12-29 16:49 )


辽宁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占和(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占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检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