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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综合成绩公示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衡阳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4日。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体检地点临时抽签确定。

四、相关要求

根据《衡阳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自行下载承诺书(附件2),认真阅读后手写签名,并在签名处加盖手印,于体检当天交至工作人员。

五、体检须知

(一)请体检对象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25年9月5日早上7:30前到达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18号)门口集合,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迟到或不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体检人员每人准备体检费现金800元(如需加检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时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20:00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因本人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当日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下午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本人电话联系,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自行承担责任。

(五)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体检抽签序号代替体检对象姓名,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序号。

(六)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亲友不得跟随。

(七)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八)体检时,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患疾病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六、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试,体检、毒品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试费用自理,并由体检医院和相关毒检公司按标准统一收取。

监督电话: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92

衡阳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 0734-8729231

衡阳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0734-8729360

附件1:《衡阳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承诺书》


衡阳技师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1:衡阳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