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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年度“五·四”表彰的 评选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018-2019年度,全院各级团组织在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切实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执行力,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不断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刻苦钻研技能技艺,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一年来,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为表彰先进,激励全院团员青年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充分展现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团员青年的责任与担当,院团委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现就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一)2019年3月18日—3月31日:各团支部申报、各系团总支评优、公示、上报材料。

(二)2019年4月1日—4月14日:院团委审核。

(三)2019年4月15日—4月21日:院团委公示、上报。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班子队伍好: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备齐全、制度健全、执行力强,班子团结,整体素质高。

2.团员队伍好:团员发展、团员注册、缴纳团费按时完成,团青比例高、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工作规范有序。

3.工作机制好: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培训工作。

4.工作成绩好:围绕全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学院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

5.青年反映好:不断创新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引导手段,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突出率先垂范作用,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6.团青比例高:团青比例达到20%以上且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团总支才能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

(二)文化活动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学院、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务实团结。

2.具有强大的执行力、高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队意识、协作精神。

3.认真执行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贯彻到位、效果良好,工作效率高。

4.活动开展有特色、树品牌,工作质量好,成绩突出。

(三)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在院团委注册的志愿者服务集体,注册志愿者数达到100人以上。志愿者团队成员配套齐全、制度健全、执行良好、班子团结、整体素质高。

2.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有特色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学年志愿者服务时长累计达一周以上。

3.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社会影响力广泛。

4.团队意识、奉献精神、组织管理能力强。

(四)创新创业先进集体

1.创新创业教育队伍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有创新创业指导教师。

2.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在专业课程中加入创新创业内容。

3.创新创业教育阵地建设。建设创新创业工作室,利用工作室积极开展培训、项目策划等工作。

3.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大赛。学生积极踊跃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建设和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不错的成绩。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

1.班子队伍好:团支部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制度健全、执行良好,班子团结,整体素质高。

2.团员队伍好:团员发展、团员注册、缴纳团费工作按时完成,无违纪团员,无未交团费团员、无退团学生、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工作规范有序,班级团员人数达到班级总人数20%。

3.班级管理好:在全系班级管理评比排名前30%。

4.工作成绩好:围绕全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学院中心工作,扎实参加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学年班级团支部师生累计参加院团委、系团总支安排活动8次以上,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5.团干培养好:任职院团委、系团总支团干部多,团干培养机制好,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团干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6.参评范围:18级班级团支部不参评;参评团支部团干配备不完整的不能参评;班团支部团干包括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7.评选比例:按参评班级的10%评选,四舍五入,上一年度荣获“红旗团总支”的团总支增加一个申报名额。

(六)优秀学生社团

1.在院团委社团部注册的社团,成立必须年满一年。配套齐全、制度健全、执行良好、班子团结、整体素质高。

2.社团口碑良好,无被投诉情况。

3.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社团活动次数每学年达到8次以上,校园影响力广泛。

4.团队意识、奉献精神、组织管理能力强,积极参加、配合学院各项重大活动开展。

5.按全院学生社团的10%评选,四舍五入。

(七)优秀团干(团员)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言行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团支部建设中表现突出,平时能以《团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时注册、缴纳团费,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操行成绩90分以上,学科成绩平均7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无违纪处分。

(4)在班级管理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活动。

(5)参评范围:18级团员不能参评,参评班级团支部组织机构不完整不能参评。

(6)优秀团员评选比例:各班团支部按交费注册的团员总数10%的比例申报系级“优秀团员”,各团总支按团支部申报“优秀团员”总数的20%比例申报院级“优秀团员”上报团委;院团委、学生会按5%申报院级优秀团员,上一年度红旗团总支增加5%的院级申报比例。

2.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院团委、系团总支、班团支部任职一年以上。

(3)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表现突出。

(5)能积极配合老师做好团组织工作。

(6)18级团干不能参评;参评班级团支部组织机构不完整不能参评。

(7)优秀团干评选比例:各班团支部可申报1名系级“优秀团干”;各系团总支按20%比例申报系级“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团干”按系级团干申报总数的10%比例评选、上报,四舍五入;院团委按5%申报院级优秀团干,上一年度红旗团总支增加3%的院级申报比例;优秀教工团干申报1人。

(八)优秀志愿者

1.遵守志愿者活动管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组织管理能力强,是学院注册志愿者。能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级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在60小时以上,表现突出。

2.有较强的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具有影响力、号召力。

3.学习认真,成绩优秀,操行成绩90分以上,学科成绩平均70分以上,无不及格学科,无违纪处分。

4.院团委、各系团总支可申报一个优秀志愿者,上一年度荣获“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团总支增加一个申报名额。

(九)优秀青年老师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有很高的人格魅力。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有较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4.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能妥善处理学生思想问题。

5.积极参与学院的各种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认真负责,富有青年活力。

6.年龄在18-40周岁。

7.各系(院)团总支申报1人、公共课部团支部、机关团支部各申报2人。

三、具体要求

(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工作。

(二)严肃申报,公平公正。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要征求所在党总支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要求申报部门对参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评选。

(三)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积极推报,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检验我院团建工作成绩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在3月31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的纸制稿及公示证明原件各一份报送颜春辉老师,电子稿件发邮箱。逾期不报或填报不符合要求,视为自动放弃名额。申报项目必须填写申报表,集体项目另附申报材料和辅证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填写准确、无误、整洁无涂改;内容真实、充实;申报材料格式要求A4纸;标题黑体小二号字、居中对齐;正文宋体四号字、首行缩进2个字符,辅证材料要求将证书照片插入文档。



共青团衡阳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

附件:

衡技院团字〔2019〕1号-关于2018-2019年度“五四”表彰的评选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