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推动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同向发力,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嘉鱼县人社局干部邓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2年11月至2024年8月,嘉鱼县人社局干部邓某捏造事实,撰写举报信30余封,匿名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反映嘉鱼县22名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纪检监察机关将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11月,邓某被嘉鱼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查其手机备忘录中仍存有大量已编辑好的匿名举报材料。2025年6月,邓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崇阳县青山镇雷骆村村民王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3年,崇阳县青山镇雷骆村村民王某某与邻居建围墙而发生矛盾,经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青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多次协调处理未达成一致,2025年8月,王某某在多个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宣称青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原所长黄某徇私枉法等问题,试图以此扩大影响。经黄某报案后公安机关调查,王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宣称的内容不属实。2025年8月,崇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罚款处罚。
三、咸安区永安街道居民王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5年7月,咸安区永安街道居民王某某认为其丈夫受到党纪处分系咸安区青龙山高中原党总支书记杨某某导致,于是心生怨恨,捏造杨某某嫖娼、赌博等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8月,咸安区公安局浮山派出所依法对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四、对反映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某某打击报复他人的失实举报澄清正名
2024年10月,群众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某某对其公报私仇、打击报复的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3月,咸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采取当面澄清的方式对反映陈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五、对反映通山县南林桥镇党委书记曾某侵占南林桥镇湄港村光伏项目征地补偿款的失实举报澄清正名
2025年5月,群众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通山县南林桥镇党委书记曾某侵占南林桥镇湄港村光伏项目征地补偿款的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8月,通山县纪委监委采取会议澄清的方式对反映曾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六、对反映赤壁市赤马港街道河北街社区党委书记葛某某操控业委会选举的失实举报澄清正名
2025年3月,群众匿名举报赤壁市赤马港街道河北街社区党委书记葛某某操控赤壁市永邦小区业委会选举的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6月,赤壁市赤马港街道纪工委采取会议澄清的方式对反映葛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七、对反映通城县塘湖镇南虹村党支部副书记郑某的失实举报澄清正名
2025年3月,群众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通城县塘湖镇南虹村党支部副书记郑某在高速征地拆迁过程中擅自更改拆迁方案,私自扣除土地征收费私分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7月,通城县塘湖镇纪委采取会议澄清的方式对反映郑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信访工作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更是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政治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大力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有利于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干部以更足的底气和信心投身工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联合组织部、政法委、网信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扎实开展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行动,对诬告陷害行为严查严处,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加大信访举报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积极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