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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纪委监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一”、端午将至,为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丹巴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徐富智私车公养的问题。2019年至2021年,徐富智在担任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期间,多次安排驾驶员将个人非公务用车保险、维修等费用在单位报销。徐富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乡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主任胡勇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接待的问题。2012年至2023年,胡勇在担任乡城县扶贫和移民局副局长、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期间,通过虚增水泥采购数量、虚开打字复印费、虚增项目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单位违规接待、购买土特产品等。胡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稻城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巴学国违规收受高档烟酒的问题。2013年至2020年,巴学国在担任稻城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白酒、香烟等礼品。巴学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色达县佛教协会原秘书长阿德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9年至2024年,阿德在担任色达县佛教协会秘书长期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补贴。阿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中,有的私车公养,有的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接待,有的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高档烟酒,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这些问题的发生,再次说明“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必须严抓不放、常抓不懈。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查摆问题上再深入,在整改整治上再加压,加强对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党员干部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对违规吃喝、借机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露头就打、一严到底,对学习教育期间尤其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公开通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高度警惕风腐交织的现实风险,不断增强严守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